为弘扬宪法精神,加深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,体会法律的重要性,法律系分团委、员工会以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为契机,于12月4日下午15:30在理工馆学术报告厅举办的首届“生活与法,随时不随意”法律讲坛。
活动开始,法律系员工会主席孔龙向在场师生介绍了本次活动的目的。随后,法律系老师陈慧进行主讲。陈老师首先向大家说明了《宪法》的由来及意义,并结合一些生活中的案例说明了什么是宪法,大家该怎样运用宪法。紧接着,陈老师详细讲解了许多与老员工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,如《劳动法》中有关工资的问题、员工试用期的问题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有关网购维权的问题等。
之后由法律系老师王哲进行主讲,王老师主要研究领域为《刑法》,他在讲演中结合了许多知名案例解释了杀人、强奸、交通肇事、组织作弊等罪名,告诉同学们“不知者无罪”不适用于法律,同学们既不能触碰那些法律,又要防止被触碰那些法律的人伤害,也就是在生活中要做到自我约束、自我防范相结合。
本次活动共历时两个小时,在场师生均获得很多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,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。希望全院师生都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,从个人做起,为建设和谐法制校园共同努力。
(供稿:法律系)